山东矿机(0025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责任与过错相适应;处罚与教育改正相结合;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因下列行为造成报出的年报信息中出现重大差错,应当追究责任人的 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重大遗漏; 2、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负责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 接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