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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YONGDONGYONGDONG(SZ:002753)2025-10-27 10:4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