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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YONGDONGYONGDONG(SZ:002753)2025-10-27 10:4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和《山 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 本规范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 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