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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0030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