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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0030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聘任和解聘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