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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003005) - 子公司管理办法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母公司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在股东 (大)会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提案权(包括提名董事、监事的权利)、 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等股东权利, 应经母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经母公司提名由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监事,对子公 司独立承担《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 第八条 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尤其是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应报母公司备 案。 第九条 子公司涉及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利润分 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应先由子公司管理层向母公司报告。母公司根据其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