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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ALAEALAE(SZ:300585)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