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 -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是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的关联方,在股东会上回避行使表决; (五)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六)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 的关联交易协议,应当遵循: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任何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三)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本规则所指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