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3008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