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6031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 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 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第一时间"是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及 其他信息的媒体;并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