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600141)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兴发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本制度是对重大事项 报告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工作,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具体执行公司重大事项的收集整理,内部报告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