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600141)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和披露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 性、成本效益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 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批准涉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整改意 见,决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合理性和充分性等。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 监督工作,主要职责: (一)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二)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核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四)领导公司内控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1 - (五)协调公司经理层安排足够资源推进和保障内部控制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