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6008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 二 章 防 范 资 金 占 用 的 原 则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 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