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601965)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合规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 核。 董事长具体分管内部审计,为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 第 1 页 共 11 页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由审计合规部专职审计人员组成。在人员力量不足 时,经批准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实施部分内部审计项目,同时应加 强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并对审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