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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FOETFOET(SZ:300173)2025-10-27 10:50

文件编号 FOET-005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页码/页数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能 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董 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行使职权及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本议事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