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3001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文件编号 FOET-013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 工作制度 页码/页数 1/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及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订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和协 调工作,并与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形式记录督办情况,记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 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进场 前,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应当会同独立董 事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