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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FOETFOET(SZ:300173)2025-10-27 10:50

文件编号 FOET-006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页码/页数 1/5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具备会计专业背 景的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