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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FOETFOET(SZ:300173)2025-10-27 10:50

文件编号 FOET-012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页码/页数 1/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