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陵药业(00091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金 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对原《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将其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序 | 修订前的内容 | 修订后的内容 | | --- | --- | --- | | 号 | | | | 1 / | |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 | |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 | | | 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 | | 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 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 | | 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 | 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 | |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 | | 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 | | 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 |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