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必须内容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相 关人员应提供详备资料、做出详细说明,谨慎考虑相关事项的下列因素: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一)损益和风险;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完善公司内控机 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并保证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须经董事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均须以提案的方式向董事会提 出。 (二)作价依据和作价方法; (三)可行性和合法性; (四)交易对方的信用及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五)该等事项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等事宜。 第二章 提案主体及审核程序 第四条 公司所有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提案应先交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 案。 第五条 公司 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总裁、总裁办公会以及单独或合计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作为提案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