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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0026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LB GroupLB Group(SZ:002601)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审计与风控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 3 人,设负责人 1 名,由审 计委员会提名并报经董事会任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与风控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 审计与风控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与风控部在对公 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与风控部负责人的考核。 1 第六条 审计与风控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