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GiswayGisway(SZ:301390)2025-10-27 11:04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经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