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辖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 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