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以下简称"《投资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1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