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CABIOCABIO(SH:688089)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 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 使决策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 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