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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CABIOCABIO(SH:688089)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 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主动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任。公司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