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致新(3015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 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