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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如适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