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 - 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 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建环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金融性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投资,经营性项目投资,对子公司(含参股)投资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