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过程透明化、 公平化、市场化,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5.1.2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合同或者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 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 3 术语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