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002738)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 信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贷垫款项、担保等方式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