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0024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 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具体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被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