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0024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可能对公司、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重大事 件: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 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 披露及备案的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