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版)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及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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