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