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Moso powerMoso power(SZ:002660)2025-10-27 12:4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 选举产生,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 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