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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LJRBLJRB(SH:600853)2025-10-27 12:5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 - 1 - 召开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