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防范风 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 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 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执行董事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依据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和决议负责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 - 2 - 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和决策。 执行董事会议成员由公司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内部 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