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上市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