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003035)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2025版)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2025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南方电网综合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 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