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安利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 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忠实和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