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