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证券 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