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 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杭州中泰深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调动杭州中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公司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 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体现个人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和工作目标、责任大小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员工的目 标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的整体绩效提高; (二)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五)体现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