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 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 下职权: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