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一般原则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