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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3005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T&ST&S(SZ:300570)2025-10-27 13:3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