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太辰光(3005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T&ST&S(SZ:300570)2025-10-27 13:3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4.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 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 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1. 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 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