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603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ZZTCO., LTD.ZZTCO., LTD.(SH:603767)2025-10-28 07:55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有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其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 则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 3 名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在达到规定的人数的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