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600572)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1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 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承担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1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